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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幾何時,迷失一度成為自我心狀的最佳代名詞。做事情衝動,沒顧慮
到前因後果,而斷然下決定,以致於事前的愧疚。或許是因我沒下決心的緣
故?那個充滿自信的我業已離去?換到得意忘形的我?之前說要考的證照考
延後到明年,歸咎其原因當時思慮不周外,外加暑假時,發生一些小意外,
前者是主因,後者或許是最佳的理由。
今天聽完榮哥的經驗談後,發覺自己首要加強的部分在於筆記的整理方式
必須要有所更改,而非一直延用先前的方法。而想要大三拿到地政士的證照
,大四畢業時考上律師,或許這些話說出去,會惹來不少的嘲諷抑或被認為
是天方夜譚的事。但我覺得這些事的達成並非絕對的不能,而是缺乏相對的
信心和決心。
別在迷失於情緒的失控,更別迷惘在判斷的歧路,照自己想要的去做,並
做到無悔的地步,最重要的一句話,"別忘了來這裡的目的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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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acknom09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